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

尋度之三:Search for a Passage 在此岸與彼岸之間 by智弘

在苦與樂之間,身體與心靈之間,存在一條自由的道路

是什麼念頭,一閃而出,促使我們遠離安逸的家?驅使我們去冒險、創新、改變?

苦與樂之間
作者以其個人從憤怒出發,到領悟、終於著眼「創造」本身的心路歷程,點出了現實壓迫之苦的「空」,以及想像中理想目標之「空」;空也者,是因為面對現實之苦時,是懷抱著想像的某種未來之樂(理想狀態)與之對應;此一二元對立本身即是苦。而對現狀之苦的理解,是基於過往的經驗,主觀的投射,以及對照想像的理想未來圖像之條件下所產生的幻覺;其實唯一真實存在的,只有當下所發生著的一切,儘管是不可知的,以一種「永無法掌握的第三者」存在著。對此第三者之存在的領悟與尊敬,即是對「當下」的領悟,是超越二元對立,消解虛幻的苦樂對立的對策。

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」

身與心之間
一念轉換之後,作者不再為現實壓迫所困擾,不再基於憤怒與悲哀而寫;基於著眼在一個創造過程(精神)尋找另外一種可能(p.41)。尋找另一種東西,介於身心之間,具創造力的、有意義的、喜悅的東西。
與生俱來的身體必定有其特性與限制;受環境與教育薰陶的心亦然;「讓身體不僅僅是一具身軀,思想不僅僅是意識存在」(p.42),讓生命不為掌權者宰制欺瞞,要靠的是那「超越身心的東西」。這東西能察覺身心的本質,而不為其所制。
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受想行識,亦復如是。」

行與果之間
教育者若能瞭解自身的身心受限,亦同時理解「超越此限的潛能」,就當以謙卑的心面對眼前同樣尊貴的人類。教育活動之「行」的起點,將不再是離開主體真實生命的教條或意識型態,而是基於生命創造的本能;其目的,「果」,也只會是共同創造的當下的美。創造本身即是美,一切作為都是即興,更無外在目的可求。
「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,所謂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。須菩提!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何以故?若菩薩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」
:「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、非法、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」


自由之道,體證空性,是消弭苦樂之別,不分此彼兩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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